資料來源/17Cross跨境電商生態村
美國聖誕節購物旺季將至,一個跨境電商賣家在旺季前兩個月做足廣告行銷推廣,備好大量貨品,準備大舉搶攻北美旺季商機。沒想到在促銷開賣一個月,賣家收到一封來自美國的訴訟狀,公司竟然被告侵害他人商標權。對此內心震撼不已:「侵犯別人商標的商品還能賣嗎?倉庫裡滿滿的備貨怎麼辦?」在購物節旺季蓄勢待發的促銷若就此打消,損失難以估計,但要與對方和解,又得花費大筆金額購買商標權,這樣的情況使得企業進退維谷,不管哪一種選擇,損失都難以估計。
上述情事,是許多台灣企業利用跨境電商拓銷北美市場時,曾經遭遇的狀況。之所以會遇到這樣的問題,這是因為在線上銷售商品,哪個品牌業績好,大家都能查到,因此愈來愈多「商標蟑螂」鎖定在線上熱銷的品牌,搶註商標。台灣賣家若沒有做好商標註冊的規劃,在跨境銷售之前先註冊產品商標,就有可能遭遇這種困境。
博盛國際智慧財產權事務所總經理詹豐隆指出,美國商標權利採取屬地主義,因此即使台灣品牌已經在國內做好商標註冊,若要銷售到美國市場,跨境前還是要先於美國經商標檢索後,確認沒有侵害他人商標的風險,最好更進一步完成商標註冊,才能確保商標的專用權。此外,美國商標法的規定是:誰先提出申請就由誰擁有其權力,因此企業即使已先在市場上使用,並不能以「曾使用過」來聲張權利,一旦他人申請商標獲准那一刻起,企業便會有侵權疑慮。
令人擔心的是,台灣中小企業資源有限,在以B2C品牌跨境北美銷售商品時,通常傾向於「將本求利」來營運,為節省預算,在商標註冊的投入較為不足。詹豐隆強調,其實企業在美國申請商標,從申請前的檢索、提出申請到完成註冊,費用大約在新台幣4至5萬元不等,並不會太高,呼籲企業可將商標註冊列入研發費或品牌行銷費之中,預先做好智財規劃,免除不必要的風險。
企業申請商標前,得針對兩件事情作足功課:
美國政府高度重視企業申請商標後,有沒有真正使用,因此規定企業申請商標之後,要宣誓在未來一定時間內會使用商標。對此,詹豐隆分兩種情況提出建議:
企業在使用商標之後,得進行維權與再宣誓的動作。